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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生效! 的士必須提供最少兩種電子繳費 違者最高罰款5000元及囚半年 | am730
新法例下,所有的士司機須提供最少一種二維碼電子繳費媒介,如支付寶、微信支付、BoC Pay等,以及一種非二維碼電子繳費媒介,如八達通、信用卡或轉數快等。運輸署表示,司機可按營運需要靈活選擇電子繳費媒介,並在車窗指定位置張貼貼紙,展示所提供的電子繳費媒介,供乘客識別。若司機無合理辯解而未有提供電子支付,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運輸署今日會派人在的士站視察,署方呼籲乘客如發現沒有提供電子支付的司機,可記下日期、時間和車牌號碼等,然後致電1823或交通投訴組跟進。此外,運輸署亦提到市場個別電子支付平台,可能會就乘客經平台支付的士車費,收取額外手續費或提供優惠,建議乘客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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