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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明日起須設電子支付 提供至少兩款繳費方式 無合理辯解可罰款$ 5,000 - unwire.hk 香港
由 4 月 1 日起,全港的士司機須向乘客提供至少兩種電子繳費媒介,當中包括一種二維碼支付以及一種非二維碼支付;乘客則仍可選擇以現金繳付車資。運輸署表示,現時已有超過 4.7 萬名司機安裝相關系統。若司機違規且無合理辯解,最高可被罰款 5,000 元及監禁 6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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