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收「mayday」後成立緊急應變隊 惟對何偉豪被困位置毫無頭緒(持續更新)
返回 本地 出版:2026-Apr-13 11:00 更新:2026-Apr-13 17:43 宏福苑聽證會︱收「mayday」後成立緊急應變隊 惟對何偉豪被困位置毫無頭緒(持續更新) --> --> --> --> --> 分享: --> -->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13日)舉行第11場聽證會。(吳康琦 攝)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 13 日)舉行第 11 場聽證會,亦是第二輪聽證會的第三場。繼上周五傳召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後,委員會將傳召 4 名消防處證人作供,包括消防處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消防處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消防處分區副指揮官(新界東)林浩俊及時任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北)黃景文。 +5 時任副消防總長較遲才升五級火 因大量增援後需時部署 【 15:20 更新】 李澍桓引述消防處提供紀錄,由當日火災開始至翌日 9 時半,消防處共收到 310 個求助。時任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北)黃景文表示,消防人員在執行救援時主要考慮四個因素,包括火勢控制的情況直接影響救援可行性、確保救援人員及被困者安全、現場樓宇結構是否穩定,會否有倒塌風險,以及現場環境能見度、溫度、煙霧濃度等。 黃景文指初期火勢猛烈,救援極度困難:「就算再多啲人入去,現場環境都未必容許同時進行搜救。」此外,如果大廈的火警警報系統運作正常,居民能夠及早自行疏散,逃生風險會大大降低。黃亦指,居民在火警發生時的自救行為同樣重要。理想情況下,居民應在警報啟動後有序疏散,而非等到火勢蔓延才自行逃離。 黃景文表示,火警當日 15 時 34 分抵達現場,聽取匯報後於 15 時 50 分正式接管現場指揮工作。他指,按規例大火升至四級才會指示消防總長或副消防總長到場接手指揮,他當時是慣性於 3 級火時已提早出發。其書面證供指,接手當時已觀察到至少 6 座大廈起火,火勢極其猛烈,多處外牆的防護網已着火焚燒,並已開始蔓延至宏道閣一側的大廈,並用「猛烈燃燒」形容當時的火勢形態。 他隨後於 16 時 18 分,把指揮權交予消防處助理處長鄧榮華後,專責部署進入火場的搜救工作。被問到到埗後為何不馬上把火升級至五級,黃景文指出,火警升級是一個逐步升級的過渡期,因為有大量增援後需時部署,不然大量消防增援到場會亂套,「我自己都要部署,連四級規模都未處理好,我點會升級到五級?」 【 15:00 更新】 消防處分區副指揮官(新界東)林浩俊於 2015 年加入消防處, 2023 年晉升至現時職級,並於 2025 年 11 月調任新界東分局刑事隊。火警當日,於大火當日下午 3 時 29 分抵達現場,由於他是在場最高職級的消防主任,隨即於稍後時間接任指揮官。 林浩俊憶述,自己於 15 時 29 分接手指揮時,現場雖未及 200 名消防員,但已遠超正常三級火的 70 至 80 人。他當時在大埔浸信會公立學校見到現場情況是「史無前例地惡劣」,共 5 座高層大廈起火,其中兩座即宏昌、宏泰,完全被濃煙烈火包圍,他隨即衝往宏昌、宏泰附近,沿途見兩座大廈有很多棚架棚網著火跌落;他事後推斷,着火棚網漂落可能是火勢蔓延至其他大廈的原因。 林浩俊供稱,考慮到現場情況認為現場資源不足以應付火勢,需要更高層級的指揮系統,於是在 15 時 34 分決定升至 4 級火。至 15 時 55 分,他發現有隊員於宏泰閣出入口周邊,拯救另一位倒地失去意識的隊員,當時才首次知道呼叫「 Mayday 」的消防員是何偉豪。 李澍桓問及消防處會否就居民撤離設有指引,林浩俊回應指「沒有指引」,他當時的協作主要針對消防與警方之間的合作模式。現場最需要的是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將居民撤離,所使用的資源包括消防車上的擴音機、警車上的廣播系統等,利用現有設備進行疏散。 林浩俊多次提到大火面對史無前例的困難,回憶當時環境極度惡劣,統籌工作充滿挑戰。其中一大困難是處理大量 999 報案。救援人員不斷接到報案電話,家屬急切希望消防員能救出被困親人。他表示,所有投訴個案均涉及被困於宏昌閣的居民。為此,救援隊的首要任務是盡快打通被雜物封閉的宏昌閣入口,讓居民能夠逃生,同時讓消防員進入現場。 有市民搭升降機逃生成功 消防局局長:不建議使用 【 14:00 更新】 委員陳健波表示,當日不少居民留在家中或在樓梯傷亡,反而有市民經升降機逃生成功,留在家中反而更危險,詢問他如何解釋情況,問消防處有否檢討建議逃生指引。張樂恒重申,一般建議市民,如果可以逃走,最重要留意是否出現濃煙。離開單位前往就近樓梯時若見到濃煙,應立即返回屋內,用濕毛巾封住門縫,避免濃煙進入,並盡快致電求救,講清楚所在位置。他強調,今次事故中確實有一定數量市民透過這個方法成功獲救。 陳健波繼續追問「搭𨋢」逃生的問題,又問到高層的市民應否走上天台或前往防火層。張樂恒指,不建議在火警期間使用升降機,重申最穩妥的建議是「總之見到有濃煙,最緊要馬上跑返入屋企,然後打畀我哋去做一個求救。」 消防局局長現場判斷將所有人手資源都投入在壓制火勢上 【 13:45 更新】 消防處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作供時,同意自己在大火當日 15 時 04 分 11 秒,獲通知要求前往宏福苑,並於 15 時 19 分 58 秒到達現場,成為現場總指揮。他憶述他前往宏福苑途中知道有 12 輛車在場,到場時有更多增援,大約 100 位消防員在場。 張樂恒供稱,當時雖曾考慮過協助居民疏散,但自己到稍後的 15 時 35 分至 40 分方知道警鐘失靈,管理處無與他接觸,且不斷見到有居民從大廈跑出來逃生,初時以為市民有途徑得悉火警發生。考慮到火勢蔓延速度非常快,他現場判斷決定將所有人手資源都投入壓制火勢上,讓市民有更大機會逃生,而沒有選擇分散力量協助通知居民。他指,當時指示人員盡力搬走堵塞雜物「殺出一條血路」,務求能盡快進入火場救援。 殉職消防何偉豪誤入宏泰閣火場 消防處發現沒有相關的紀錄 【 13:15 更新】 宏福苑大火當日,消防隊目(追授)何偉豪不幸殉職。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早前透露何偉豪殉職經過,指何偉豪原定任務是前往宏昌閣,但因為中途協助輪椅居民疏散而停下來與隊伍分開,然而最終誤進宏泰閣,其後何偉豪曾發出求救信號,推斷他在 31 樓試圖打破窗戶逃生,但最終不幸從高處墮下。 李澍桓提到,當時控制中心收到數個求助個案,包括宏昌閣 2701 室、 2703 室及 802 室等,許健安同意當時是他下達指令,要求指派一隊煙帽隊進入宏昌閣搜救,而殉職消防員何偉豪是原定進入宏昌閣的隊員之一。他指,由於宏昌閣火勢猛烈及有雜物堵塞出入口,煙帽隊最終無法進入大廈,只能在外灌救嘗試打開生路。 何偉豪為唯一入火場消防員 李澍桓指按照程序,消防員進入火場進行搜救時,應設有「入口指揮主任」( Entry Control Officer ),其職責包括記錄每名進入火場的消防員,並監察他們佩戴的呼吸器( BA )使用時間,當氧氣即將耗盡時,須指示消防員撤離火場。然而,事後發現何偉豪進入火場時,似乎未有相關記錄。許健安指由於煙帽隊最終無法進入大廈,故宏昌閣在火警初期尚未設立入口指揮主任。至於宏泰閣,當時亦未有派員展開搜救工作。李澍桓續指,「相信當時唯一有進入火場救人的隊員,只係得何偉豪?」。許指「我理解係。」 收到求助後成立緊急應變隊 對何偉豪被困位置毫無頭緒 火警升級後,消防處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於 15 時 19 分 58 秒到達現場,向許健安接手現場總指揮權。許健安當時已收到何偉豪對講機的「 Mayday 」求助,向張樂恒報告現場情況後隨即着手安排拯救何偉豪的工作,包括馬上成立 4 隊緊急應變隊,之後增加至 5 隊,人數約 20 人。他表示,當時他收到何偉豪對講機求救時,並不掌握是哪位同事在求救,亦不清楚對方身處位置,哪一座大廈,只知對方被困在 30 樓。 許健安收求救感意外「點解咁快成功上到 30 樓」 許健安憶述,當時主要火場是宏昌閣,且火勢猛烈,同意當時收到求救時感到意外,「點解會喺火場咁大火、情況咁惡劣嘅情況下,咁快成功上到去 30 樓咁高樓層。」他指,自己收到何偉豪求助後,曾嘗試回應對方,而當時在場的消防員都知道有同事被困火場的消息,不過宏昌閣出入口當時仍被堵塞,緊急應變隊仍只能繼續在外圍向宏昌閣射水,無法進入大廈救人。 許健安表示,若消防員需進入大廈使用內部消防栓系統進行滅火,天台缸是否有水「絕對有影響」。問及對於日後改善方向,李澍桓指有提議指出,政府現設有手機緊急警示系統,可在重大事故發生時向公眾發放信息。若當時能夠啟用此系統,或能有助提醒居民及時逃生,減省前線人員逐戶拍門通知的資源,提升整體疏散效率。許健安表示,將等待正式調查報告,並會落實改善建議,以減少同類事故中的傷亡風險。 委員會委員歐陽伯權提問目前本港消防人員的「黃金戰衣係唔係世界上最好嘅呢?」許健安指,現有裝備的抗火及抗爆能力已相當先進,表現優良,但亦承認若有更理想的技術或產品,相關部門會不時進行檢討,並不排除進一步優化的可能。 大廈外牆被圍封 增加消防辨認各樓宇難度 【 12:15 更新】 許健安憶述,當時控制中心透過無線電將市民的求助個案告知前線人員。他指出,由於資源所限,現場並無專責人員接收及整合資訊,所有調配及搜救工作均需由他一人兼顧。他提到,雖然搜救隊專責處理火警中的結構物風險,但當日搜救隊約在下午 3 時 03 分才到達或正在途中,故此他同時要兼顧滅火與搜救工作。當時他是面對面直接向所屬隊長下達指示,而非單純透過無線電發放訊息。 李澍桓又提到,發生火警的屋苑正進行大規模維修,大廈外牆被大量圍封,令前線人員難以辨認各座樓宇,直言「其實你俾個地圖我都未必分得到。」許健安指雖然他本人對該屋苑尚算熟悉,但對於其他環頭調派來支援的同僚,例如來自馬鞍山、沙田甚至廣道區的消防車人員,要在現場即時辨認樓宇確實存在困難;後期雖有流動指揮車及更高層指揮官到場,並能在地圖上標示位置,但對於前線要進入大廈拯救及滅火的人員來說,現場即時設立標識確實更為理想,絕對能令行動更順暢。 若火警鐘失效 沒明確指引如何疏散居民 【 12:00 更新】 李澍桓問及許健安若火警鐘系統失效、無法啟動,是否有既定方案指示前線人員如何通知居民疏散,許健安回答「冇好明確咁樣去寫出嚟。」他表示,行動主要依賴現場實際環境,由指揮官臨場決定輔助或執行相應行動。李澍桓認為,若政策或策略上能提供更多指引,對前線工作將有很大幫助,許健安表示同意。李澍桓又問及每輛消防車上備有「大聲公」,是否可用作廣播疏散居民。許解釋,當日火勢猛烈,現場環境嘈雜,燃燒中的竹枝棚架發出巨響,加上有雜物墮下,大聲公的效果有限。 高級消防隊長「落車嗰下聽唔到火警鐘」 未能聯絡管理公司 【 11:45 更新】 李澍桓展示消防內部紀錄,消防處於當日 14 時 51 分 17 秒,首次接獲求助,指宏昌閣外牆起火,且有爆炸發生。在 1 分 25 秒後,許健安於 14 時 52 分 42 秒接獲任務並與 5 名同事駕油壓升降台的消防車出動;在接獲求助後的 5 分 05 秒,即 14 時 56 分 22 秒,許健安到達宏福苑現場,消防車泊在迴旋處位置,隨即由居民帶領到宏昌閣背面的外牆起火位置,見火勢迅速蔓延,且火柱下方是大廈後門,不斷有火舌雜物掉落。 作為當時現場指揮官,許健安馬上安排隊員於迴旋處拉喉到宏昌閣背面射水,冀壓制火勢。他憶述,當時陸續有 12 輛消防車到場,納入其指揮。他同時指揮升降台開喉射水,並留意到宏昌閣火警鐘沒有響起「落車嗰下聽唔到火警鐘」,曾嘗試派員入大廈敲響警鐘,惟雜物掉落封鎖了後門,轉至前門同樣因為火勢及雜物掉落而未能入內,亦未能接觸到大廈管理公司人員。 許健安表示,當時他已知悉當時火警仍為一級火規模,並獲悉有先遣救援隊及額外消防車輛到場支援,事後確認共有約 12 輛消防車參與行動。他陸續收到各車輛主管的到場報告,並親自部署隊員開設兩條喉進行撲救。 10分鐘後將火升為三級 許健安強調由於火勢猛烈、裝置失效及入口受阻,現場救援工作極為困難,隊員無法進入大廈內部啟動警報或進行內層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