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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聽證會|DVIU稱搜查工作非常徹底 不可能有證據證明存在超過168名死者 (持續更新)

am730 · 2026年4月15日 原文連結 →
宏福苑聽證會|DVIU稱搜查工作非常徹底 不可能有證據證明存在超過168名死者 (持續更新)

返回 本地 出版:2026-Apr-15 11:18 更新:2026-Apr-15 17:58 宏福苑聽證會|DVIU稱搜查工作非常徹底 不可能有證據證明存在超過168名死者 (持續更新) --> --> --> --> --> 分享: --> -->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15日)舉行第12場聽證會。香港警務處傷亡查詢中心主管曾淑賢。(周令知 攝)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 15 日)舉行第 12 場聽證會,亦是第二輪聽證會的第 4 場。今日將會有 3 名證人作供,分別是消防處副消防總長(行動支援及專業發展)黃思律、警務處傷亡查詢中心主管曾淑賢,以及警務處災難遇害者辨認組( DVIU )主管鄭嘉俊。 +5 DVIU 稱搜查工作非常徹底 不可能有證據證明存在超過 168 名死者 【 18:00 更新】 在這 61 個中,有 60 個是透過主要證據(例如 DNA 、牙齒、法醫齒科證據)確認身份,剩下一個(第 168 號死者)是一個頭骨,當時無法從中提取 DNA 或任何可辨別身份的物品。然而,根據現場環境判斷,該頭骨所在的圍籬位置,確定另一圍籬內的遺骸是其母親(第 125 號死者),因此相信該頭骨屬於第 168 號死者。 鄭嘉俊強調,搜查工作非常徹底,幾乎每一寸地方都經過檢查。即使發現非人類的動物組織,也會一併收集,確保不會遺漏任何遺體或遺骸。基於此,團隊認為不可能有證據證明存在超過 168 名死者。 行動最終確定發現 61 個人類遺骸 【 17:45 更新】 鄭嘉俊表示,行動中,團隊對發現的遺體或疑似遺骸會進行了標準化處理。當發現遺體時,人員會先拍攝照片,並填寫標籤,將遺體及其身邊相關物品,例如眼鏡、首飾、手錶、戒指等一併記錄。隨後會使用絲帶和膠帶進行包裝,並在外層加上大型包裝袋以保存證據。所有相關資料會填寫在記錄表格上。現場完成記錄和拍攝後,相關資料會填寫在表格中,並隨遺體送至屍體收集站。在收集站,另一組同事會核對現場記錄與實際收到的物品是否相符。之後,遺體會被送往殮房,由殮房同事再次核對文件及資料,並繼續填寫死後檢驗表格。 在整個行動中,共發現 74 個「身體或身體部位」。經化驗後,其中 12 個樣本並無動物或人類組織;另有 2 個為動物組織(貓狗),並非人類遺骸。因此,實際上人類遺骸樣本為 60 個。進一步檢驗發現, 60 個樣本中存在重疊情況,部分樣本來自同一堆遺骸,當中可能包含多於一名死者。最終確認共有 65 個遺骸或遺體。其後發現其中 4 個遺骸與已有死者重複,因此最終確定為 61 個遺骸或遺體。 DVIU 負責搜尋死難者遺骸或遺體 【 17:30 更新】 警務處災難遇害者辨認組( DVIU )主管鄭嘉俊表示, DVIU 自 1975 年根據國際刑警標準成立,其成立的主要目的,是在災難現場搜尋死難者的遺骸或遺體,並協助法醫辨認身份。主要隊員來自偵緝訓練中心的人員,其他隊員則需完成相關標準訓練課程。當宣布發生災難事件時,隊員會被召集執行 DVIU 任務。 鄭嘉俊指出, DVIU 採用國際刑警的既定運作方式,可分為四組,包括指揮中心,負責記錄整個事件過程、與不同部門交流資訊、以及在現場直接指揮行動、尋回小組在現場搜查遺骸及遺體,臨時屍體收納站,當尋回小組找到懷疑遺骸或證物後,會送往現場的臨時屍體收納站,進行進一步確認和記錄,以及驗房,遺骸會送往驗房,由另一組人員協助法醫確認身分,並與其他部門搜集相關資訊,從而辨認死者真實身份。 以宏福苑火災事件為例, DVIU 由 11 月 29 日起進行了 3 次搜查。第一次搜查了 7 座單位及公共地方,第二次則針對首次未找到遺體的單位。他澄清,所謂「找不到」並非真的沒有,而是因同一單位可能有多於一人,或曾有人獲救、或只找到懷疑遺體,因此需要重新搜查。他舉例,最多試過五次上樓搜查,將單位內所有瓦礫、大型傢俬如枱凳、電視櫃、雪櫃全部搬走,只剩灰燼,從中找出碎骨或牙齒,強調隊員的努力就是為了確保搜查全面,絕無遺漏,找出所有失蹤人士。 傷亡查詢中心非恒常機制 由投訴警察課和警察學院人員組成 【 17:15 更新】 香港警務處傷亡查詢中心主管曾淑賢在大火當日下午 5 時 50 分,獲指示啟動傷亡查詢中心 (CEU) ,當時人手約有 50 人,分配成 6 個小隊,包括總部小隊作調配,公眾查詢小隊於下午 6 時 32 分設立熱線,當時開了 10 條線,供家屬和朋友查詢死傷者情況,小隊將紀錄交予接待小隊,其中有 5 宗紀錄未撥打 999 。她續指,亦有索引小隊和配對小隊等,配對小隊會到災場地下和醫院了解家庭人口是否齊全,亦取得管業處的戶口資料和聯絡方法,進行排查工作,再將有關人士的最新資訊(例如安全、受傷、死亡)告知家人。她又指,有人致電查詢欲尋找的人不知是否住宏福苑,調查隊亦會查核入境處資料,查看涉事人會否已離港或已喪生。 她指, CEU 非恆常機制,當有行動定義重大事故,則動員投訴警察課和警察學院人員成立,主要主管是投訴警察課高級警司。她指,因每次重大事件,除消防和警察做疏散等工作,傷亡查詢中心可讓家人朋友了解傷者和死者的狀態。她稱,設立 CEU 的考慮是視乎事件的程度、發展、現場狀況、牽涉的死亡人數,上次成立 CEU 是大埔公路車禍,涉 19 死 65 傷,而 2012 年涉 32 死的南丫海難,亦曾成立 CEU 。 仍有調配空間且裝備不相容 評估後未需廣東消防協助   【 17:00 更新】 黃思律表示,大火當晚約 10 時,廣東省已在邊境集結約 100 人及 20 輛消防車,但消防當局經評估後認為未有需要。他指出,現場已調配 980 名消防同事,相等於五級火警的人手規模,而全港每日執勤消防員約 1,700 人,仍有調配空間。更重要的是,現場已佈滿消防車,再多的人手亦難以進入樓層,因為環境極度惡劣。他詳細解釋兩地裝備不相容,如內地使用的呼吸輔助器與香港不同,氣樽無法互補;內地消防喉的接頭與香港樓宇系統不配合,需另加轉接器。在火場漆黑、要靠觸摸前進的環境下,要求內地同事即時適應新系統極為困難。 通訊方面,香港消防使用「 Mayday 」求救信號,內地則用普通話呼叫;香港緊急疏散的響笛為長響,內地則為分段響。在嘈雜的火場中,語言及信號差異可能造成誤會,影響安全。 至於粵港澳三方應急救援協定,現時首階段主要針對地震、水浸等天然災害,雖然火災亦包含在內,但屬於較後階段,相關對接尚未完成。他總結,基於上述種種原因,今次火警香港消防未準備好請求內地協助,但長遠會朝這個方向努力。 金屬棚架高溫後會彎曲凹陷 一旦倒塌危險或更大 【 16:40 更新】 委員會委員陳健波問外界關注使用竹棚與金屬棚架哪一個較好,黃思律指在火災中各有風險,不能一概而論。他表示,竹棚屬可燃物料,雖非易燃,但在足夠溫度下仍會燃燒。至於金屬棚架雖不會着火,惟高溫會令結構受影響,出現彎曲凹陷,且重量遠超竹棚,一旦倒塌,造成的危險可能更大,應否全面改用竹棚或禁用膠索帶,須經科學測試才能定論。 100 米鋼梯重達 80 噸 不少道路無法承受車輛重量 【 16:20 更新】 黃思律表示,香港消防車的雲梯最高 55 米,射水可達 20 層樓高,與世界最先進的城市相若,如採用配備 100 米鋼梯的消防車,該車重量達 60 至 80 噸,很多道路無法負荷重量,而該車支撐腳架開出來有 10 米寬,即相當約 4 條行車線。深圳使用時亦有限定路線,不能進入舊區。 另外,黃思律又指受波及的竹棚會跌落,因索帶一燒便斷,若拆去竹棚,竹枝墮地會阻礙救援工作,而且消防只要打通進入火場的道路已足夠,沒有必要拆除其他竹棚。 黃思律認為,消防處很多細節均可改善,例如科技應用、行動優次及包括接市民電話的溝通。惟面對大型災難,救援隊伍時可做的事都很有限,因為消防員只是血肉之軀,應從預防上著手。 無人機飛得愈高射出水量愈少愈弱 【 16:00 更新】 黃思律稱,消防處自 2017 年起對無人機的使用有研究,在山火有應用,但現時全球沒有滅火無人機可投入到實際滅火工作中,因實際上有困難,因「愈飛得高,射出來的水量愈少愈弱」,而且電子零件不耐熱只有約 50 度,不能太接近火場。而且飛起時會產生很強的下洗氣流,似直昇機般有機會將煙吹回火場,有煽風點火的作用。 直昇機投擲水彈有機會令棚架倒塌 而直昇機因有氣流,而且水彈一缸水約重一至兩噸,若直接投擲至火場,有機會令本是搖搖欲墜的棚架倒塌,會對現場消防員和逃生者有很大的影響,竹枝倒地亦會影響火場。在外圍投擲水彈,對滅火沒有用。 支援中心開設額外 18 條線回電 陸啟康:成功部署 【 15:45 更新】 杜淦堃指,大火當日消防處長於下午約 3 時 20 分,動員 80 名非前線人員成立支援中心,開設額外 18 條線,主要處理 Call Back 工作。問如果更多人回覆求助電話會否更好,黃指已用盡資源,「 18 條係極限。」當日打了超過 1500 個電話,只有一半求助者有回應,其餘無人接聽或無回應。形容負責回覆電話的支援中心是首次啟動,因應火警進行大規模回電,「應該係第一次」。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指,許多市民覺得有用,認為是一個成功部署。 【 15:15 更新】 杜淦堃提到,大火當日的救援行動共接獲約 600 宗求助個案,但經核實後,實際上只有 309 宗,重複比率接近五成,可能由當事人多次致電,或由親友代為報案,導致系統內出現多個看似不同、實則相同的個案。 黃思律指,當接獲超過 4 宗求助個案時,便會啟動資訊發放機制。接線人員會記錄求助者的基本資料,包括位置、年齡、性別及聯絡電話,並將資料輸入電腦調派系統(簡稱 CMS )。其後,同事會透過內部即時通訊軟件「 FSD Message 」,將已輸入的系統界面截圖直接發送給前線人員。流動指揮車到場後,亦會編製紙本記錄,交予前線指揮官分發。 他解釋,在流動指揮車尚未到場的初期,通訊中心同事忙於接聽大量電話,每接一宗便立即輸入系統並發送給前線。結果前線人員在早期收到許多重複的資料,影響調派及安排人員上門救援的決策。杜淦堃問「同一個單位,兩個不同部門可能不知道已有另一組同事處理,造成資源浪費?」黃坦言,這是確實會出現的情況。 黃思律指,若前線人員已處理某宗求助,並不會在 FSD Messenger 內標記完成,而是透過無線電通知流動指揮車,再由指揮車集中回報通訊中心。通訊中心人員需以人手將處理記錄輸入封閉式的電腦系統。未來消防處會優化 FSD Messenger 系統,以減少資訊重複、提升溝通效率。 999 報案是政府大政策 黃思律:報警可同時駁至消防值得探討 【15:00更新】 杜淦堃又指, 999 求助中心和消防通訊中心在處理大火時需緊密聯繫,是否可以有自動化系統直接將電話駁去消防,毋須交由警方轉駁。黃思律稱,因火災可能涉及傷亡,警方亦有需要派員到場,若可以同時駁電話至兩邊,值得探討。杜淦堃又指,部分地方火警有另一條電話報案熱線。黃回應, 999 報案是政府的大政策,因為一個電話較易記,且求助人未必懂得分辨需要尋求何種協助。杜指,警方前線人員如何處理有改善空間,如何做到,是消防和警方需探討的問題。 黃思律重申全面疏散指令 不應影響接線過程 【 14:30 更新】 杜淦堃提到,消防處副處長陳慶勇在大火當日下午 4 時 10 分作出 8 座大廈全面疏散的決定,若接線人員不知道相關信息,會否構成問題。黃思律強調,即使接線人員知悉現場正在疏散,亦不會改變其對求助者的回應方式,例如不會叫求助者「慢慢等」或「一齊走」。接線人員的職責是收集求助者信息並轉交前線,而非了解前線每個行動細節,分心關注現場情況反而會造成障礙,因為現場已有同事專責處理。 杜淦堃續指,若在下午 4 時 10 分已決定啟動疏散,能否及早通知未受影響大廈的居民離開,以挽救更多生命。黃思律不同意,強調必須根據實際環境判斷,指可能令居民陷入更危險的境地,接線人員未必掌握全面情況。他強調前線同事需要上門拍門、視察環境,只有在安全可行情況下才帶領居民離開,而非單純叫他們「走」。 陸啟康關注,若火勢蔓延至宏志閣,延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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