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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每年收市場逾3億租金 議員喊話成立市場基金專款專用
台中市每年從公有及委外市場收取權利金和租金收入超過3億元。市議員江肇國、李天生、曾朝榮、周永鴻、張家銨、蔡耀頡倡議市府應成立市場發展基金,專款專用,用於市場環境改善及攤商輔導。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相關補助已納入市庫,並編列市場管理預算。
江肇國指出,近期食安事件頻傳,現行法規僅要求營業登記業者投保「產品責任險」,許多傳統市場攤商因僅稅籍登記而未被納入。此外,市場改建、環境改善及受塑膠袋短缺等衝擊,市府應提供更多協助。他建議台中效法台北市,成立市場發展基金,用於市場環境及設備改善,並在面臨重大衝擊時作為補助來源。基金還能輔導夜市、攤商及店家投保相關保險,使市場資金直接用於攤商。
曾朝榮表示,許多攤商因未能在期限內完成攤販集中區合法申請,長期遭檢舉開罰,陷於「違規—檢舉—裁罰」循環。他要求經發局儘速協助攤商納入制度,避免持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