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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愛接住2歲遲緩童!表姨無私照料 法院裁定收養

自由時報 · 2026年4月16日 原文連結 →
用愛接住2歲遲緩童!表姨無私照料 法院裁定收養

用愛接住2歲遲緩童!表姨無私照料 法院裁定收養

2026/04/16 06:27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連姓男童因生父躲債失聯,2歲時體重僅5公斤且發展遲緩。經表姨接手照顧,大獲改善,台南地院裁定收養。(記者王捷攝)

連姓男童因生父躲債失聯、生母無力撫養,營養不良、發育遲緩,到了2歲體重才5公斤,林姓表姨接手照顧,還安排早療改善連童狀況,台南地方法院基於兒童最佳利益原則,裁定林女收養連童,讓兩人成為合法親子。

連男童生父3年前因積欠債務不知去向,去年7月更遭台南地檢署發布通緝,長期未盡保護教養義務,也未支付扶養費,生母訴請離婚獲准並取得親權,但因她還要撫養連童的胞兄,兩個兒子加重她的經濟負擔,連童原本是外婆撫養,外婆也因經濟困境與照顧負擔過重,無力繼續承擔責任同意出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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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去年接手照顧後,發現連童2歲了,體重僅5公斤、身高接近80公分,肢體與語言發展明顯落後,提供安定居住環境,並針對發展遲緩安排早期療育,經長期悉心陪伴與專業療育刺激,男童健康大幅好轉,口語表達顯著提升,與林女家人互動親密自然。

社工訪視報告顯示,林女收入穩定且具備穩固家庭支持系統,能負擔生活所需,林女充分滿足男童需求,填補其缺失的親情。法官認為,生父未盡教養義務,依法不用他同意出養;而生母及外婆確無撫養能力,出養具備必要性。

綜合評估後,法官認定將連童讓林女撫養符合最佳利益,裁定林女收養聲請,賦予兩人法律上的親子關係,保障男童能在完善環境中成長。程序費用1500元由林女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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