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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保證人地位卻無作為」剴剴案社工 過失致死判2年
标题:社工陈尚洁因未尽职责被判两年
社工陈尚洁因在处理虐童案中的失职被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2019年,保母姐妹刘彩萱和刘若琳虐死男童“憨憨”,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二审改判18年有期徒刑。陈尚洁作为憨憨的收出养案社工,在发现憨酐多处瘀伤后,仍信保母之言,任由保母拖延访视,使憨憨错过救援机会,被检方以过失致死、伪造文书罪起诉。
判决书中指出,儿童福利联盟在招募、评估和审查后指派刘彩萱为憨憨的托育照顾者,客观上将憨憨置于潜在风险环境中,应承担相应的监督与保护责任。作为憨憨收养案的社工,陈尚洁应与其他部门共同监督保母的照顾品质,追踪憨憨身心发展状况,防止其死亡。但法院认为,陈尚洁在具备保证人地位的情况下,消极无作为,未尽到应有之职守。
此外,憨憨在移交刘彩萱托育后出现异常行为,陈尚洁未以专业眼光怀疑其说法,轻率认定憨憨的异常为前保母照顾的创伤反应,并放任刘彩萱以各种借口拖延访视,导致憨憨在三个月内反复遭受非人道虐待,最终死亡。法院认为,陈尚洁的消极行为与憨憨死亡有因果关系。
关于伪造文书部分,法院认为无法排除陈尚洁因信息混乱而出错,且其虽将憨憨死因误记为溢奶,但对证人所述的不合理伤势仍有详细记录,未有捏造事实的故意,故判其无罪。
鉴于陈尚洁在案发后推卸责任,否认犯罪,且未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或表示赔偿意愿,法院综合考虑其违规程度严重,已造成憨憨生命权益的丧失及家庭无法弥补的痛苦和自责,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