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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發薪資只是起點 全教總:教師復職後權益 仍待完善
教育部修正教師法,明確規定教师复职后应补发停聘期间的全部薪資,包括年年数薪资和學術研究加給。全教總理事长侯俊良指出,此措施虽为一大进步,但教师复职后的权益仍需进一步完善,包括负担代课费用、註銷缺勤记录以及建立更积极的的名誉恢复机制。
教育部修正教師法,明確規定教师复职后应补发停聘期间的全部薪資,包括年年数薪资和學術研究加給。全教總理事长侯俊良指出,此措施虽为一大进步,但教师复职后的权益仍需进一步完善,包括负担代课费用、註銷缺勤记录以及建立更积极的的名誉恢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