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KONG
修訂細則完全符合保障人權規定
《202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修訂)實施細則》昨日刊憲生效。署理律政司司長張國鈞表示,修訂細則完全符合《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中有關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 張國鈞與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及保安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後會見傳媒。 張國鈞說,《香港國安法》第43條授權行政長官會同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制定實施細則,以落實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等執法機構採取七項規定措施,包括搜查可能存有犯罪證據的處所、車輛、船隻和電子設備,又或要求涉嫌犯罪人員交出旅遊證件或限制其離境等。 他說,修訂細則參考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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